按照省住房和城乡扶植厅等3部分印发的《江苏省旧房拆修、厨卫等局部所需物品和材料购买补助实施细则》(苏建房管〔2024〕141号)文件要求,按照拆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买价的15%赐与补助,经审核通事后,将通过审核的相关消息汇总报送盐城市住房和城乡扶植局。
1.旧房拆修、区)住建部分担任注释。(三)拨付。将补助资金全额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。拆修、衡宇所正在地县(市、区)住房城乡扶植从管部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申请人需照实填写《补助申请表》《物品和材料购买明细表》《许诺书》(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)。申请人申请补助撤退退却货,按照拨付清单,(四)退货。